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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汇编
【机要信息工作】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制度
2013-05-21 04:51:5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原创
一、离退休干部信息属秘密级资料,其操作的计算机属于涉密信息系统。该涉密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链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或单机操作使用。
二、离退休信息管理工作部门使用的安装有信息系统的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负责,确保库内信息和操作系统安全。
三、根据信息管理保密工作的需要,应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人员从事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工作,信息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将离退休干部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四、离退休干部信息采集表、信息库内信息和离退休干部年度统计报表的存储、使用、归档及销毁等,必须符合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有关要求。
五、离退休干部年度统计报表和专题统计报表属秘密级资料,上报时必须专人送达或通过机要交换途径办理。
六、应建立信息操作系统及库内信息的工作备份制度,并妥善保管备份资料,防止信息的意外缺失。
七、应建立信息查询和统计资料使用制度。离退休干部信息资料的查询,需经信息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到手续完备,内容明确,登记及时。
八、应建立计算机病毒防范机制,及时更新升级计算机查防毒软件,对外来的计算机存储介质实行先杀毒后使用的原则,防止信息失密。
? 九、信息查询按照权限实行2级管理,即单位分管信息工作的局领导对需打印使用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批;办公室主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对不需打印使用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批。
十、本单位处室(含活动中心)需查询离退休干部信息时,必须填写信息查询审批单,处室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办公室领导批准同意,方可进行信息查询。
十一、本单位以外的部门和人员需查询离退休干部信息的,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报经局办公室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信息查询。
十二、对于查询结果需输出打印外借使用的信息,必须事先报局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十三、对于查询结果和打印资料,查询人员或部门必须妥善保存并不得将其内容私自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