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中共武汉市委老干部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1号特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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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市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情 况 说 明
第一部分 武汉市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则和意见,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
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协同有关部门解决离退休干部的实际问题。
组织和指导离退休干部自愿量力地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调查研究,搞好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老干部工作,反映情况,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做好全市离休干部、副局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并对区管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负责部分离休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负责审核和办理老干部的荣誉证、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准入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医疗保健的落实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老干部(含副局级以上退休干部)的丧葬和抚恤工作。
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及时处理和协调老干部信访反映的重大问题。
组织和指导全市老干部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老干部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纳入武汉市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武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老干部局总编制人数6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3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4人)。在职实有人数45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2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4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41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2001万元,支出总计2001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44万元,降低2.15%,主要原因是减少一次性基建项目支出。支出减少44万元,降低2.15%,主要原因是减少一次性基建项目支出。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200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万元,占本年支出62.47%;项目支出751万元,占本年支出37.53%。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2001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4万元,降低2.15%。主要原因是减少一次性基建项目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317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年初结转等),支出决算为20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36%。其中:基本支出1250万元,项目支出75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慰问费83.4万元,主要成效是体现市委、市政府对老干部的关心;2.老干部及遗属困难补助186.8万元,主要成效是体现市委、市政府对老干部的关心;3.老干部活动培训经费68.5万元,主要成效是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使老干部及时了解国内国外形势;4.老干部各活动团体经费66.36万元,主要成效是更好发挥老干部作用;5.活动中心大楼运行费265.8万元,主要成效是活动中心大楼运行,使老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824万元,支出决算为15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68%。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84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四)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45为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老干部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老干部局本级及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6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比预算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64%;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完成预算的64%,比预算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运行,其中:燃料费3万元;维修费7万元;过桥过路费2万元;保险费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75%,比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接待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等。
2015年武汉市老干部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6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1.2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老干部健康休养及考察团的接待工作20批次300人次(其中:陪同50人次);及省内参观等接待活动4.8万元,主要用于远城区老干局工作人员开会学习及市老领导活动的接待工作22批次310人次(其中:陪同40人次)。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12万元,降低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万元,降低38%,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降低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接待经费支出。
八、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老干部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增加135万元,增长87 %。主要原因是专项物业管理原在项目费中列支现改为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老干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汉市老干部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老干部局组织对1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5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32%。绩效评价结果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有些项目按八项规定要求无法实施。
第三部分 武汉市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其他事务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